發布日期:2017-02-15 點擊量:
關于福建交易場所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與海峽(漳州)金融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簽署業務合作協議的公告
閩清算公告【2017】第4號
為了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發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福建省交易場所管理辦法>的決定》(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80號)關于建立交易場所集中登記結算制度的要求,同時為了更加有效地防范金融風險、促進交易場所合規健康穩定發展,切實保障廣大投資者的權益,福建交易場所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清算中心”)與海峽(漳州)金融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漳州金交中心”)于2017年1月24日正式簽署了業務合作協議。
協議約定,漳州金交中心投資者的交易結算資金統一存放于福建清算中心在相關合作銀行開立的清算專戶中,福建清算中心為漳州金交中心提供登記與結算服務,包括投資者開戶信息登記與審核、資金的集中管理、日終清算、出入金服務等,同時雙方未來將開展集中清算系統的接入與測試工作。
特此公告。
福建交易場所清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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